1.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2.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遗产继承公证处公证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找法网提醒您,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
放弃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周期是十五天。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将会在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