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父亲不给生活费如下解决:离婚后孩子父亲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其按时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之后,对方还不支付的,可以拿着生效判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一方采取强子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离婚不给抚养费的起诉流程如下: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给付抚养费的期限原则上截止到到子女18周岁。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或子女成年后,依然不能独立生活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