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一审审理期限的时长的确定方式为:
1.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2.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找法网提醒您,刑事案件的审理流程是:
1.审理前由书记员确认各方到庭并宣读法庭规则。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等。
3.法庭通过发问以及举证质证查明案件事实。
4.控诉方与辩护方进行辩论。
5.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6.作出判决。
刑事案件没有诉讼费,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也不收取诉讼费。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