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有:
1.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
2.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医疗事故赔偿涉及以下方面的问题: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事故赔偿流程:
1.鉴定医疗事故。复印封存病历资料要及时。
2.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
3.计算赔偿总额。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4.保险公司或医疗机构根据确定的赔偿总额给予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