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购买者想要回中介定金的,可以与中介协商退定问题。
1.如果因不归责于双方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卖房者要退还定金。
2.如果是购买者自己想不买房的,一般是不会退还定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找法网提醒,签订二手房合同需注意的事项包括:
1.确认基本信息无误。一是房屋本身的基本情况,二是卖方的信息;
2.房屋价款。包括与其协商房款的支付方式,以及具体支付时间;
3.税费支付需在合同中写明;
4.明争议解决的方式;
5.约定违约责任;
6.注意签字以及联系方式。
二手房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按合同履行完成交易后,合同就会终止,但二手房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的,可法院主张权利的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