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包括哪些方面
更新时间:2023-08-16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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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包括商标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持续使用的时间长短,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普通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区分是声誉、保护力度、认定标准不同。
一、
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包括哪些方面
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包括的方面:
1.商标的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2.持续使用的时间长短;
3.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4.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5.其他标准。
二、
如何区分普通商标和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的区别:
1.声誉不同,驰名商标享有较高的声誉;
2.保护力度不同,对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时间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3.认定标准不同,驰名商标的认定需考虑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等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一、第二款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三、
驰名商标的使用期限有何规定
驰名商标的使用期限规定是10年时间,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商标的使用年限是10年,但在期满后,可以向商标管理部门申请续期处理,有关商标续展的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商标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提出。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届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商标的期限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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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认定有哪些方式,法律怎样规定
驰名商标有以下认定方式:
1、商标所有权人自行申请认定;
2、商标局依法认定,一般是指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
3、人民法院依法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著名商标的认定标准应是什么
知名商标的认定标准是: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商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处罚记录;是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拥有的有效商标,且无权属争议;依法实际使用三年以上;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安全,具有良好的是场信誉;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两年内的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业中领先等。法律依据:《吉林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知名商标,是指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经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认定的注册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四条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市商标工作的行政主管机关,负责知名商标认定、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驰名商标认定的方式包含什么
驰名商标认定的方式包括:
1、商标注册、工商查处: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2、商标评审: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3、司法认定: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法律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商标持有人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请求。经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使用商标的行为,收缴、销毁违法使用的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