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期限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06-13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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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承诺期限的计算公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如果是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应按照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计算承诺期限;如果是信件未载明日期可以按照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承诺期限。
一、
承诺期限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承诺期限的计算公式是:如果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如果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如果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条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二、
什么样的承诺书无效
无效承诺有如下:
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
承诺可以撤回吗
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是指在发出承诺之后,承诺生效之前,宣告收回发出的承诺,取消其效力的行为。法律规定承诺人的承诺撤回权,是由于承诺的撤回发生在承诺生效之前,要约人还未曾知晓受要约人承诺的事实,合同没有成立,一般不会造成要约人的损害,因而允许承诺人根据市场的变化、需求等各种经济情势,改变发出的承诺,以保护承诺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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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承诺的期限起点是什么?
合同承诺的期限起点如下:
1、若要约是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的起点是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
2、若要约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的起点是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二条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四条
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请问承诺书诉讼期限多长
《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两年,《民法总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因《民法总则》是在2017年10月1日生效的,因此诉讼时效在2017年10月1日前满两年的适用两年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在2017年10月1日时未满两年的,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规定。您直接看看承诺书的时间,推算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