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怎样撤销或变更
更新时间:2023-11-13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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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证遗嘱撤销或者变更的方法是遗嘱人订立其他遗嘱来否认公证遗嘱的内容;也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出变更或撤销的申请。遗嘱自遗嘱人死亡后才发生效力,遗嘱永久有效。
一、
公证遗嘱怎样撤销或变更
对公证遗嘱进行撤销或者变更,遗嘱人可以直接订立其他遗嘱对相关内容进行变更或者否认公证遗嘱的内容;也可以向原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对原公证遗嘱进行变更或者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
遗嘱如何可以生效
找法网提醒您,遗嘱能生效的方式如下:
1.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5.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三、
遗嘱有效期有多长时间
遗嘱有效期一般是永久有效。因为遗嘱是在遗嘱人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不存在导致其失效的要件,该遗嘱一般不得撤销或者变更。但是,如果是遗嘱人立遗嘱后,却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则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除此之外,如果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如内容相抵触,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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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怎么样撤销或变更
一般情况下,公证遗嘱可以撤销。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的规定,公证遗嘱的撤销,通常需要遗嘱的订立人通过立新的公证遗嘱的方法进行撤销,或者向通过公证处申请办理撤销原遗嘱的声明公证方即可。其他的方法,例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或录音遗嘱等,都无法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
法律依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
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一)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四)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五)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
公证遗嘱怎样撤销或变更
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的,须由遗嘱人提出申请,到原公证机关办理。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公证遗嘱遗嘱人能否撤销
1. 遗嘱人可以撤销公证遗嘱,但需要依法办理相关撤销手续。
2.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但经过公证的遗嘱,不适用这一规定。
3. 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4. 若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则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5.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