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造成损失赔偿比例要结合单位的规章规则和损失的大小进行分析。
1.员工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规则,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的,需要赔偿相应的损失;
2.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员工不需要赔偿相应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者申请仲裁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纠纷包括:
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3.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4.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7.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8.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