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在何时发生法律效力

更新时间:2023-12-05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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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都在交付时发生效力。动产物权包括了动产所有权、留置权和动产质权。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的区别体现在取得方法、公示方法、行使方面和争议管辖方面上。
一、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在何时发生法律效力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一般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动产物权以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手段。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第二百二十八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二、

动产物权包括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动产物权包括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动产物权是以物的状态为标准对物权所作的分类,其法律意义在于,动产物权在取得方法、成立要件及效力上与不动产物权均有不同。动产物权不采用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要件的取得方法,世界各国一般皆以交付作为其取得方法及成立要件。

动产物权的设立

三、

不动产物权与动产物权的区别

  1.取得方法不同。不动产物权的取得方法主要为继受取得,而动产物权有多种取得方法。

  2.公示方法不同。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为登记,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通常为交付。

  3.行使方面不同。不动产物权的行使与公共利益紧密相关,受到较多的法律限制。

  4.争议管辖方面不同。不动产物权的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的裁判机构管辖,而动产物权则不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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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在何时发生法律效力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一般在交付时发生法律效力,动产物权以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手段。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第二百二十八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动物产权的设立和转让在什么时候生效?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一般在交付时发生法律效力,动产物权以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手段。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第二百二十八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何时有效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一般在交付时发生法律效力,动产物权以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手段。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第二百二十八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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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文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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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钟前
这需要看你们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并没有什么过错。
阮兴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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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分钟前
谁要不要负责?你帮谁收废品?
你什么情况,什么情况,详细说说,详细说说。
李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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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分钟前
你好,我是商丘专业合同纠纷律师,很高兴为你服务。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失医保险迁户口后应该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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