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是否代表其债务消失
更新时间:2023-11-03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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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债务人死亡不一定代表其债务消失,要是债务人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债务会消灭;但是有继承人继承债务人的遗产的,可以在遗产的范围内进行债务清偿等。
一、
债务人死亡是否代表其债务消失
债务人死亡债务不一定消失,具体如下:
1.债务人死亡后,如果债务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债务也没有担保的,债务消灭。
2.债务人死亡后,如果债务人有遗产,以债务人遗产为限偿还债务,遗产不足的,债务消灭。
3.债务人死亡后,如果债务人有遗产,如果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继承人以继承遗产为限承担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
继承债务的诉讼时效
继承的债权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止、中断、延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
遗产继承债务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找法网提醒您,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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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债务是不是消灭
法律分析: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我国相关法律中,均明确了这一点。债权人要追讨债务,首先看债务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他的债务由他的继承人承担;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借贷中债务人死亡代表债务消灭吗
人死了债务不会消灭。借款人死亡后,其遗产被继承的,继承人有义务为借款人偿还债务,但继承人只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也可以自愿偿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债务纠纷债务人死亡属于债的消灭吗
债务人死亡,债务不会消灭,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br/>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br/>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br/>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br/>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