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哪些情况下不得取保候审
更新时间:2023-11-02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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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刑事案件中不得取保候审的情况是犯罪嫌疑人为累犯的、其以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等。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此期间司法机关会对案件进行侦查。
一、
刑事案件中哪些情况下不得取保候审
刑事案件中如下情况下不得取保候审:
1.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
2.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3.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但是若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则可以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
取保候审的期限
找法网提醒您,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
取保候审会留下案底吗
取保候审不会留下案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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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些情况不能取保候审
法律分析:以下四种情况不能取保候审:
一、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二、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不得取保候审。
三、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四、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哪些情况下,可以对嫌疑人取保候审
以下法定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br/>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br/>
2、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br/>
3、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br/>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br/>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br/>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br/>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br/>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br/>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br/>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哪些案件是不能取保候审的
不满足以下条件的不能取保候审:<br/>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br/>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br/>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br/>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br/>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br/>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br/>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br/>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br/>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br/>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br/>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