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需要以下材料:
1.书面的复核申请书一份;
2.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事故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要委托的,附委托书一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
1.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4.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5.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时间是10日。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各种必要单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