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合同纠纷应该的处理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行政合同撤销的条件如下:
1.一方实施欺诈行为所订立的合同;
2.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
3.因重大误解所订立的合同;
4.明显显失公平所订立的合同;
5.其他法定事由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