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的类型分为:
1.协议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法定变更,出现法定可撤销事由,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来变更合同;
3.出现法定无效事由,可以请求法院宣告合同无效来变更合同;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合同内容变更包括合同的数量、价款、履行期限等。
合同变更指的是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对合同进行变更,合同变更必须经过必要的批准、登记的手续,手续齐备方可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就变更合同内容协商一致后,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必须依照规定相关手续才能发生变更的效力。
找法网提醒您,主合同当事人可以经协商一致而变更主合同内容,此种变更得到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应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保证责任;此种变更未得到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仍应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但不应超过保证人对原合同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
合同变更后的法律效力都有:
1.合同变更后,变更部分失去法律效力;变更部分在变更程序完成后产生新的债权债务。
2.合同变更原则上对未来有效,不存在追溯问题。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变更而失去法律依据,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
3.合同变更,在原合同关系存在的前提下,变更部分不超过原合同关系的,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债权的所有利益和缺陷继续存在,但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未经担保人或物理担保人同意,保证无效;物理担保不低于扩大的债权价值。
4.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