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合同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那么拒交物业费是不合法的。如果经过业主委员会的催缴仍然不交纳,则会被物业费服务企业起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找法网提醒您,物业费包括: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管理费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