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9-06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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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行政诉讼的证据类型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等。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包括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等。
一、

行政诉讼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行政诉讼法中的证据都有: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前需要经过法庭的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二、

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有什么

  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如下:

  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2.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

  3.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行政诉讼证据

三、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多久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直接起诉的原则上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若是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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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证据的形式有哪些
在行政诉讼中,书证以文字记录形式证明事实,物证则通过物品的特征来证明。视听资料可以记录案件的关键事实,证人证言是证人对案件情况的直接陈述,而当事人陈述则是案件利害关系人的叙述。这些证据形式都是行政诉讼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行政诉讼证据保全的措施有哪些
行政诉讼证据保全措施包括笔录、绘图等。申请法院保全需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和证据线索;法院主动保全则由法院依职权进行,确保证据完整性和真实性。具体操作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院要求而定。
行政诉讼庭前需要进行哪些准备工作?
行政诉讼庭前准备关键且必要。需确定合议庭成员,送达再审决定书等,并通知检察院查阅案卷。还要确保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得到通知,以便庭审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