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9-06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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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行政诉讼的证据类型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等。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包括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等。
一、
行政诉讼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行政诉讼法中的证据都有: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前需要经过法庭的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二、
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有什么
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如下:
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2.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
3.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三、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多久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直接起诉的原则上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若是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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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证据的形式有哪些
在行政诉讼中,书证以文字记录形式证明事实,物证则通过物品的特征来证明。视听资料可以记录案件的关键事实,证人证言是证人对案件情况的直接陈述,而当事人陈述则是案件利害关系人的叙述。这些证据形式都是行政诉讼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行政诉讼证据保全的措施有哪些
行政诉讼证据保全措施包括笔录、绘图等。申请法院保全需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和证据线索;法院主动保全则由法院依职权进行,确保证据完整性和真实性。具体操作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院要求而定。
行政诉讼庭前需要进行哪些准备工作?
行政诉讼庭前准备关键且必要。需确定合议庭成员,送达再审决定书等,并通知检察院查阅案卷。还要确保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得到通知,以便庭审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