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时分配方式如下: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房产分割不交税。找法网提醒您,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将共有的房屋产权划分给另外一方,房屋的所有权是没有发生转移的,只不过是所有权由原来的两人共有变为一人所有。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权、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增值税:
(一)离婚财产分割;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直接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