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超过期限的意思是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要求做工伤认定时超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即超过了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期限。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最长是一年,超过一年后申请的,社会保险部门可以不受理申请。如果工伤已经认定的,认定结论无论过多少年都有效,但只是对认定的工伤事故有效。
工伤认定得15天到60天左右,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做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做出结论期间,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认定的情形:
1.在单位上班期间,因工受伤的;
2.在单位上班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伤的;
3.在单位上班期间,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因工受伤的;
6.或者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