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是如何继承中国的遗产的
更新时间:2023-07-27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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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外国人是继承中国的遗产的流程是办理身份证书,办理本人的出国手续,了解财产状况后办理遗产继承申请。涉外继承公证的材料有申请人身份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材料。
一、
外国人是如何继承中国的遗产的
外国人是如下继承中国的遗产:
1.办理身份证书。首先中国公民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人的死亡通知书等材料,到本人住所地市级以上的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证书,继承权证明书等身份证明;
2.办理本人的出国手续,或代理人的委托授权书及出国手续。如果继承人本人亲自出国继承事宜,应当持经过公证的身份证明,及被继承人的死亡通知书办理出国护照。也可委托代理人前往办理继承事宜,或委托被继承所在国的亲友、律师代为办理;
3.了解财产状况,区分动产与不动产,分别办理遗产继承申请。继承人或代理人应当消息了解遗产的情况,调查时可以请求我国驻当地的使、领馆协助。
二、
涉外继承公证的材料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涉外继承公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及复印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劳资、组织)部门或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被继承人及其他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信函;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应提交死亡证明及其婚姻状况、子女情况证明。
7.如不能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需要委托他人代理的,则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三、
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怎么办
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应当按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订立了遗嘱后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没有再订立新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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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怎样继承在中国境内的房产
外国人继承在中国境内的房产须向居住国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书,该公证书须经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认证后持身份证明、公证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嘱等到房产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具体继承事项。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br/>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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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br/>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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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br/>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产继承问题,遗产继承
涉及继承问题,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协商不成,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