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债权的解决方式是应当继续申报,并按照顺序偿还。在经营情况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公司办理破产手续如下:
1.宣报破产后进入破产清算;
2.成立清算组;
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6.破产债权;
7.债权人会议;
8.和解;
9.破产财产的处理与分配;
10.破产终结。
企业申请破产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1.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2.破产申请书;
3.验资报告、审计报告;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5.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6.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7.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
8.企业债务情况表;
9.企业申请破产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