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产继承不一定要进行公证手续。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如果想要公证的,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房产遗产继承时,过户费用如下计算的:
1.契税一般按照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计算。但若前述所称的继承属于法定继承的,则当事人通过法定继承的房产,免征契税;
2.收取登记工本费和万分之五的印花税,登记工本费的标准是住宅是80元、非住宅是550元;
3.其他费用的计算方式。
确定了继承人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找法网提醒您,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