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有何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22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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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国有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是依据土地使用类型决定的,依据划分可以得知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为七十年、工业工地的使用年限为五十年、综合或其他用地的使用年限为五十年。
一、
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有何规定
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期限为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减去该土地已经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可以使用的年限,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
二、
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遗产吗
不属于。从土地的性质来看,居民享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所有,居民本人及其同住亲属死亡土地使用权自然消灭。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三、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土地使用权一般可以抵押。找法网提醒您,但是以下土地使用权是不可以抵押的:
1.依法被扣押、查封、监管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该地块没有达到开发强度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存在纠纷、争议的不能抵押贷款;
4.经风险评估后确定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风险较大的不能用于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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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怎么规定
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期限是40至70年。我国法律规定在国有土地出让时设定最高使用年限,其中居民住宅用地是七十年,商娱用地时四十年,工业用地和教科文卫用地五十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我国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如下: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是多少年
国有土地使用年限并不是统一的,其用途不同,年限也会有所不同。比如居住用地最高年限为七十年,商业用地则为四十年。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 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 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