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准确提起刑事申诉:
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2.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接受申诉后进行全面、认真的审查;
3.审查后,发现原判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审判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刑事申诉状的内容如下:
1.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在押申诉人的现押住所等。
2.事由。指何人因何案、不服何法院何字号的判决。
3.请求事项。写明申诉人请求人民法院要解决的问题。
4.申请事实和理由。这是申诉状的重要部分。首先叙述原判认定的事实,列示证据,然后针对原审裁判在认定事实、定性、适用法律、执行诉讼程序或对民事行政案件处理不公等错误的地方,加以申辩、反驳、纠正。
5.呈递机关名称、申诉人签名盖章、日期。
6.附项。申诉状副本份数和物证、书证件数。
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找法网提醒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