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判决生效的期限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10-15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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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案件判决生效的期限是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十五天内当事人都没有提出上诉申请的,在第十六天开始,离婚诉讼判决书便能依法生效,并对诉讼当事人产生强制执行力。
一、
离婚案件判决生效的期限是什么
离婚判决生效时间是:
1.第一审离婚判决生效时间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后的第二天,即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限未提出上诉,但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除外;
2.第二审离婚判决生效时间是人民法院判决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二、
离婚案件当庭宣判吗
诉讼离婚一般是当庭宣判。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并且,人民法院在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视为送达,并在宣判笔录中记明。

三、
离婚诉讼材料需要几份
找法网提醒您,提交离婚诉讼需要的材料有:
1.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
2.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3.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三份;
4.涉及子女抚养权须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5.涉及财产争议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财产拥有合法权的有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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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离婚官司判决的时效规定能是什么
法院判离婚了一般经过下列时间能给判决书:1、如果人民法院定期宣判的,应当在指定的宣判日期内,作出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2、如果人民法院决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离婚案件判决后执行判决的时效有什么规定
法律分析:法院作出离婚判决书后,裁判文书有效期应当是,如果当事人没有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该判决书生效,生效的判决书永久有效,当事人不得对生效的离婚判决申请再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