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一般自赠与合同成立时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的书面赠与合同,也叫赠与书。
赠与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上签名或盖章、标明日期。
签订赠与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赠与的意思表示真实并且属于当事人自愿;
2.赠与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3.赠与合同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