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离婚公证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文件
更新时间:2023-10-14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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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进行离婚公证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有双方的身份证明、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等。需要注意的是,经过公证后的离婚公证书是永久有效的。离婚协议书应当有管辖权的公证处进行公证。
一、
进行离婚公证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文件
进行离婚公证需要提交如下证明文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
2.离婚证书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判决离婚的还应提交原法院出具的该判决书已生效的裁定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4.申请人遗失离婚证的,应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解除婚姻关系证明书》。离婚公证只能根据根据离婚证书、民事调解书、判决书、裁定书证明当事人在何年何月何日离婚,并不能证明当事人现在是否再婚。当事人还可以申请公证处对其未再婚的声明进行公证;
5.其它。
二、
离婚证公证有效期多久
找法网提醒您,对离婚协议书申请公证后,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长期有效,但有违反证据推翻离婚协议书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三、
离婚协议公证到哪里办理
离婚协议公证应该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办理。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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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离婚协议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离婚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子女的户籍证明和子女的其他信息材料、离婚协议草稿、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等其他必要性材料。<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br/>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br/>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br/>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br/>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br/>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