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接下来就是等待法院开庭通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从还款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未约定还款日期的,从借款人拒绝还款的次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20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找法网提醒您,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确定方法主要如下: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履行地,双方争议应由履行地法院管辖;
3.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4.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在出借方即贷款方所在地,由出借方即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