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得逞和未遂区别:
主要体现在前者是后者成立的条件之一,两者之间存在包含关系。任何犯罪未遂案件必然是犯罪未得逞,但是若仅满足没有得逞这一条件,司法机关职员不会认定其违法行为是犯罪未遂。
《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找法网提醒您,犯罪未遂的分类有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以及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较之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更接近于完成犯罪,因而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在案件其他情况相同的前提下,对实行终了的未遂的处罚重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同理,对能犯未遂的处罚一般也应当重于不能犯未遂。
区别在于概念不同、处罚不同。
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