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后可以提起行政起诉。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找法网提醒您,行政复议材料包括:
1.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
4.复议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具体的行政复议机构如下:
1.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为被申请人时,由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2.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作为被申请人时,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为被申请人时,由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4.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作为共同被申请人时,由它们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5.继续行使被撤销行政机关职权的行政机关作为被印请人时,由继续行使职权的行政机 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作为行政复议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