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担保期应当何时到期
更新时间:2023-09-05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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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担保人担保期应当何时到期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时间来确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借款合同同时有多位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来承担保证责任。
一、
担保人担保期应当何时到期
确定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
借款合同多位担保人怎么执行
借款合同多位担保人的,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若是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保证份额,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三、
借款担保人合同怎么写
找法网提醒您,担保人的保证方式有两种,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担保合同要按固定格式书写。
因此担保合同和借款合同既可以单独进行书写,可以合并进行书写。担保人的保证方式既包括一般保证,也包括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一般是指,保证人对主债权的某些内容进行责任承担。在合同中,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那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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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的保证期是什么时候?
合同担保期限的起算时间: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证合同的担保期限一般是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限可以有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合同的担保期,何时是担保期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债权人与担保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担保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担保人担保期限过期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br />
1、当事人对担保期限有约定的,从其约定;<br />
2、当事人对担保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6个月;<br />
3、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不得中止、中断或延长。<br />
法律依据:<br />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br />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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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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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