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证的赠与协议一般不可以撤销;但是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具体条件有;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撤销;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可以撤销;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赠与人和受赠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赠与人所要赠与的财产的基本情况。如果涉及房产的,要写明该房产所在地区、占地面积、不动产权号等信息,还要注明该房产是否单独赠与受赠人。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了赠与条件的,还可以注明受赠人的责任与义务;
3.赠与人将财产赠与受赠人的意愿,即是否自愿赠与。因为受胁迫、恐吓等而订立的赠与协议无效;
4.受赠人是否同意接受赠与的情况;
5.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签字并按手印。
赠与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找法网提醒,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