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数额的认定,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法律规定,挪用公款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挪用公款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而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侵占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挪用公款罪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4.挪用公款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司财物的所有权;而侵占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6.挪用公款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侵占罪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法律规定,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期限是:判处刑期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判处刑期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判处刑期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判处刑期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