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归属汇编作品由谁所有
更新时间:2023-07-02 16: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著作权归属汇编作品由汇编人所有,但是要求汇编人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侵害著作权汇编作品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一、
著作权归属汇编作品由谁所有
著作权归属汇编作品由汇编人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且前述的汇编作品一般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二、
侵害著作权汇编作品的诉讼时效
侵害著作权汇编作品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侵害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权利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

三、
不被著作权保护的领域
不被著作权保护的领域如下: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4.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5.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的作品。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谁
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制片人或者出品人,于电影作品完成之日起自动获得,著作权包括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谁享有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的所有人是:汇编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汇编权是指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该权利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第十五条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