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失赔偿涵盖哪些内容
更新时间:2023-07-21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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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财产损失赔偿涵盖的内容是财产直接损失的折款,具体的金额要结合实际案情进行认定。财产损失无论达到多少钱都是可以立案的,但如果需要以刑事案件立案的,便要针对具体罪名达到法定立案标准才能立案。
一、
财产损失赔偿涵盖哪些内容
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
1.财产损失,是指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的,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按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二、
财产损失多少钱可以立案
如果是立治安案件的,无论财产损失多少,都能立案,公安机关会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但如果以刑事案件立案的,则需符合一定的数额标准,例如盗窃罪是三千元及以上,才能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三、
财产损失需要什么证据
找法网提醒您,受害人主张财产损害赔偿时,需要提供的证据包括物证、证人证言、视听材料等。如被损害财物所有权归属证明、破坏财产的视频、财产损失评估报告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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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财产损失赔偿
下列财产属于 财产损害赔偿 范围:
1、财产损失,是指 道路交通事故 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者,还应包括现场抢救、人身伤故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当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财产侵权与损失赔偿多少
财产侵权赔偿标准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确定:
1、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2、被损害的财产完全毁损、灭失的,按照该财产当时在市场上对应的价格标准,按全价计算;
3、如被完全毁损、灭失财产已经使用一定时间以上的,按相应折旧后的价格进行计算。
车祸财产损失赔偿多少
发生车祸,根据具体案情来计算交通事故赔偿,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具体委托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