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失赔偿
更新时间:2013-11-09 08:55:03
问题描述:
2011年8月14日父亲的银行账户上收到了一笔13万多的汇款,结果当天被一个在银行工作的朋友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从我父亲的账户上当天将这笔款项提走了。由于我父亲在该银行有贷款,必须按月交存贷款利息,父亲为了方便省事,就把存折交给了这个在银行工作的朋友代交贷款利息,结果悲剧就这样发生了。但是时间太长了,而且这个人已经不在银行干了,现在应该怎么办,应该告银行什么罪名,还有需要提供什么证据?问题:另一方面我父亲是否可以起诉银行要求银行赔偿财产损失?诉讼时效有没有过?可以的话,我们需要提供哪些举证的材料?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