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工伤行政诉讼提交的材料包括:
1.行政复议决定书或者不予受理的证明文件。
2.起诉书。起诉书需要载明下列内容:原告是个人的,需要载明个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年龄、职业和住所等。原告是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需要载明企业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被告的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地姓名、职务;诉讼请求以及起诉的主要事实根据和理由。提起诉讼的年、月、日。
3.工伤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关系证明、工伤事故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或者职业病鉴定书)等。
不予工伤认定行政诉讼可行。找法网提醒您,申请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工伤行政诉讼的时效期间是六个月,从职工及其近亲属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起算;如果职工及其近亲属先申请复议再起诉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