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行政诉讼
更新时间:2012-09-24 16:19:42
问题描述:
两工友因工作原因打架后我前去劝说了两句,时隔二小时后其中一个工友胡某某对我不满带其表兄共同对我进行了报复殴打,[当时我正在工作岗位上干活],胡某某找到我叫我出车间与其打架,我不肯,胡某某就冲过来先打了我几拳,我就正当防卫还手打了他两下,当即胡某某的表兄也上来用铁管帮助胡某某共同殴打我,致我轻伤,]后胡某某的表兄被判刑一年,我是在工作岗位上受到暴力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经过法院二审判定为非工伤,其判定的理由仅仅是我还手打了对方两下,认为我们是互殴所致,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老板不在案发现场作的伪证居然被法院采信,而我找的现场证人证言却被法院不予采信。并且有胡某某的表兄的口供为证证明我是被动还手打对方,属于正当防卫我本人并无过错,而法官却对此证据没采纳,,请问我该怎样做?是向高院申诉呢?还是向一审或二审检察院申诉呢?申诉的时效期限是多久?请您们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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