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伤残鉴定与工伤鉴定的区别
更新时间:2023-09-14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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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详解伤残鉴定与工伤鉴定的区别主要包括申请鉴定主体不同、申请鉴定的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申请鉴定的时间不同等。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有工伤鉴定申请表、身份证等。
一、
详解伤残鉴定与工伤鉴定的区别
伤残鉴定与工伤鉴定的区别如下:
1.申请鉴定主体不同,伤残鉴定的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但是工伤鉴定则可以是职工本人、近亲属或者雇佣单位;
2.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伤残鉴定的前提是职工本人、近亲属或者雇佣单位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3.申请鉴定的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
4.申请鉴定的时间不同;
5.适用的法律不同,工伤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工伤保险条例》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
二、
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1.工伤鉴定申请表;
2.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3.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三、
不想做工伤鉴定能不能不做
劳动者不想做工伤鉴定可以不做,没有法律强制性,但会影响自己经济利益,建议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和不想做工伤鉴定能不做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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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区别
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有:工伤鉴定是指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后,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伤残鉴定是指已经伤后伤残程度鉴定;工伤鉴定的范围单指工伤,伤残鉴定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伤残鉴定与工伤伤残鉴定的区别
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有:工伤鉴定是指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后,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伤残鉴定是指已经伤后伤残程度鉴定;工伤鉴定的范围单指工伤,伤残鉴定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有什么区别?
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有:工伤鉴定是指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后,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伤残鉴定是指已经伤后伤残程度鉴定;工伤鉴定的范围单指工伤,伤残鉴定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