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裁决书已生效的法律效力是一方当事人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份及以上(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要由申请人本人签名。
2.申请人身份证明:1份;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1份;被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行到工商局网站打印企业工商登记信息资料。
4.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委托律师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律师证复印件各1份。
5.证据清单:2份及以上(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复印件等。
1.劳动仲裁开庭时间开几个小时到几天的时间,这主要是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来进行确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申请。对于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决定受理仲裁申请和开庭之间存在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和被申请人递交答辩状这两个程序,在此期间被申请人可以行使答辩的权利。找法网提醒您,如果被申请人未在期间进行答辩的,也可以在仲裁开庭时口头答辩。
3.仲裁委员会应该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