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的有效时间没有限制,但是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其诉讼时效应当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借款协议有法律效力的书写是需要包括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借条与借款协议有区别,区别如下:
1.借据与借款合同“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
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持有借款合同,不当然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发生)的法律意义,只能证明合同成立(或生效),证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具体内容。 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据,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
2.借据与借款合同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
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虽然实践中有未明确的,但不等于不需要偿还。 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