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和死刑的区别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9-22 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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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缓刑和死刑的区别是性质、执行机关以及适用的前提等方面。需要注意的是,执行死刑的程序是法院在执行前通知检察院派员监督,在执行后通知家属等。存在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
一、
缓刑和死刑的区别是什么
缓刑和死刑的区别是:
1.法律承担后果不同;
2.测试期限不同。缓刑法定期限为2年,缓刑的试验期必须根据判决的种类和刑期确定;
3.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拘留、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死刑为条;
4.不同的执法方法。
二、
执行死刑的程序
找法网提醒您,执行死刑的程序:
1.在交付执行3日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同时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对罪犯验明正身;
2.执行死刑应当以注射或者枪决等方式;
3.执行死刑完成后,由法医确认罪犯是否已经死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三、
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
存在以下情形时停止执行死刑:
1.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
2.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到案,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
3.共同犯罪的其他罪犯被暂停或者停止执行死刑,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
4.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5.罪犯怀孕的;
6.判决、裁定可能有影响定罪量刑的其他错误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一十八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执行前,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暂停执行,并立即将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和相关材料层报最高人民法院:
(一)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
(二)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到案,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
(三)共同犯罪的其他罪犯被暂停或者停止执行死刑,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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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与死缓的区别
死刑和死缓的区别如下:<br/>
1、适用条件不同,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而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适用死缓;<br/>
2、审判程序不同,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br/>
法律依据:<br/>
《刑法》第四十八条<br/>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br/>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死刑和死缓的区别?
死刑和死缓的区别如下:<br/>
1、适用条件不同,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而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适用死缓;<br/>
2、审判程序不同,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br/>
法律依据:<br/>
《刑法》第四十八条<br/>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br/>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死刑与死缓的区别的
死刑和死缓的区别:死刑一般都是指死刑立即执行。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不论是否上诉,均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缓无论其是否上诉,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死刑立即执行没有期限;死缓有两年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