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无效情形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9-04 11: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民间借贷无效情形有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取得的资金转贷,违反法律法规等。民间借贷起诉了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
民间借贷无效情形有哪些
民间借贷无效情形有:
1.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2.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3.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4.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6.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
民间借贷起诉了怎么办
找法网提醒您,民间借贷起诉了的办法如下:
债务人最好及时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作为民间借贷债务人,如果债权人起诉,可注意以下两点:
1.查看债务是否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如果过了,在诉讼中可以以过了时效作为抗辩;但如果债务真实合法,作为债务人应当诚信,即时过了诉讼时效也建议偿还债务。
2.查看债务的利息是否超过了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果有超过,可以向法院请求认定超过部分无效。

三、
民间借贷能办公证吗
民间借贷能办公证。
民间借贷合同的公证与否,取决于双方的约定,并非法定必需的程序。民间借贷公证一般指的是对民间借贷协议进行公证,民间借贷协议公证分民间借款协议公证和民间还款协议公证。
民间借贷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作为公民的出借人与借用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借、还款协议行为及协议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民间借贷协议公证,由出借人或借用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也可以由出借人、借用人签订借贷协议的签订地公证处管辖。如果借用人由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担保人可参与签订协议的,公证管辖同上。如担保人单方向出借人出具担保书并申请公证的,由担保人户籍所在地或担保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2、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3、违背公序良俗的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2、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3、违背公序良俗的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2、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3、违背公序良俗的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