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使双方都认为相互之间是夫妻关系,包括已经举行了婚礼、两人已经同居、财产共享,这些都不为法律所认可。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了结婚证的,婚姻才成立,才受法律的保护。
结婚,需要男女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才确定夫妻关系。
结婚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法律只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同居显现不具备婚姻关系,所以法律不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是指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双方的关系。
找法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1.条件:补办双方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2.补办地点:婚姻登记机关,也就是当地的民政局;
3.补办需要的材料:
(1)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等;
4.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等待补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