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犯分为哪几类
更新时间:2023-09-12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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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身份犯的类别分为以特定职位为内容的特殊身份,以具体的法律义务为内容,具有特定法律地位的特殊身份等。真正身份犯和不真正身份犯的区别是身份性质不同、犯人的身份不同、连带责任不同。
一、
身份犯分为哪几类
身份犯分为以下几类:
1.以特定职位为内容的特殊身份,如国家工作人员;
2.以特定职业为内容,如航空人员、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3.以具体的法律义务为内容,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4.具有特定法律地位的特殊身份,如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
5.拥有特定物品为内容,如依法配备公务用枪和枪支的人员;
6.以特定疾病为内容,如严重性病患者。
以居住地和特定组织成员为内容的特殊身份,海外黑社会组织人员,具备特定资格为内容,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
二、
真正身份犯和不真正身份犯的区别
1.身份性质不同。真正身份犯中的身份,是定罪身份。非真正的身份犯中的身份,是量刑身份。
2.犯人的身份不同。非真正身份犯的范围涵盖非常广,而真正身份犯往往是国家公职人员
3.连带责任不同。非真正身份犯由于不是定罪身份,往往连带、共犯不成立。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刑法》规定:真正身份犯是指以特殊身份作为主体要件因而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如贪污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属于真正的身份犯。不真正身份犯是指特殊身份不影响定罪但影响量刑的犯罪,如妨害作证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三、
身份犯的主要特征
1.身份犯是一类犯罪,不是指犯罪人或一般违法行为。
2.身份犯是以行为人的特定身份作为犯罪构成要件或量刑情节的犯罪。
3.身份犯是由刑法规定的,不是由判例和刑法理论所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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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身份犯有什么类别
刑法中身份犯分为真正的身份犯和不真正的身份犯两种。 1、真正身份犯是指只能以特殊身份作为要件构成的犯罪,如逃税罪的主体只能是纳税义务人、贪污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这属于真正的身份犯。2、不真正身份犯是指特殊身份不影响定罪但是影响量刑的犯罪,如妨害作证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零七条 妨害作证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身份权的分类是什么
人身权的类别:人身权分为身份权以及人格权两大类。对于人格权一般包括身体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健康权、生命权。身体权通常包括荣誉权、配偶权、亲权、亲属权。对于人格纠纷分为姓名权纠纷、隐私权纠纷、荣誉纠纷权、生命权纠纷。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br/>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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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条<br/>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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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条<br/>
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