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原则适用于动产吗

更新时间:2023-09-10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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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适用于动产,因动产价值普遍较低,无需赋予特殊保护。买卖不破租赁适用条件有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让与给了第三人;租赁物已经交付于承租人等。
一、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适用于动产吗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适用于动产。理由如下:

  1.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普遍较低,通过市场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没有必要给予动产租赁权以特殊的保护。

  2.对动产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利于财产的流通,不利于充分发挥财产的效用,不符合物尽其用的财产利用原则。

  3.租赁权的物权化应有一定的边界,否则不但有违租赁权物权化的初衷,而且会导致法律体系的紊乱,这一边界应通过其适用的客体体现出来,即租赁权物权化应是指不动产租赁权的物权化。

  4.从各国立法来看,立法例上都是对不动产实行租赁权物权化。

二、

买卖不破租赁适用条件

  买卖不破租赁适用条件:

  1.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要适用该制度,在所有权让与时,租赁合同应该已经成立并且生效,就是租赁关系须有效的存在。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仅有租赁物让与契约尚不能实现物权变动,对动产来说需要交付,对不动产来说需要登记。

  2.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让与给了第三人。如果租赁关系虽然有效存在,找法网提醒您,租赁物的所有权人仅仅与第三人形成了房屋买卖的合意,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即所有权并未发生变动,在此情况下,则该制度也没有适用的余地。

  3.租赁物已经交付于承租人。“买卖不破租赁”构成要件中的交付,除指出租人已交付租赁物外,还需承租人继续占有租赁物。

  4.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内。“买卖不破租赁”的本意即包含了承租人在占有租赁物的期间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导致自身对于租赁物的使用效益可能面临受损的风险。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三、

买卖不破租赁恶意租约怎么处理

  买卖不破租赁恶意租约的处理方式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起诉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恶意买卖不破租赁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才会予以立案。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恶意租约并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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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是否试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法律分析:有关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br/> 法律依据:<br/>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br/>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br/> 第七百二十六条<br/>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br/> 第七百二十八条<br/>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买卖不破租赁什么意思?什么叫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指的是什么意思?
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承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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