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比例原则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6-03 14:35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行政强制比例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实施强制措施后,对相对人的权益造成的不利影响应限制在适当范围之内。行政强制比例原则有适当原则、必要原则及法益衡量原则。
一、

行政强制比例原则是什么

  行政强制比例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行政目标的实现可能对相对人的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则这种不利影响应被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二者有适当的比例。

二、

行政强制比例原则有哪些

  行政强制比例原则有适当原则、必要原则及法益衡量原则。适当原则是指实施行政强制的机关所采取的措施必须能实现行政目的或至少有助于目的的达成,并且为正确手段。行政机关在强制过程中目的一旦实现,则应停止一切强制行为。必要原则又称最少侵害原则,是指当有其他同样有效且对于基本权利侵害较少之措施可供选择时,则应选择对相对人侵害最小的措施。凡是有其他可供选择的行政强制手段应以必要为限,由轻到重依次进行,优先选用较轻的强制措施和间接强制措施。法益均衡原则即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均衡原则,该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选择何种手段达到什么目的时,应考虑兼顾社会公众利益与个人利益。

行政强制比例原则

三、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

  找法网提醒,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分;而行政强制措施是对相对人权利(特别是财产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一种临时限制。

  2.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因而必然以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违法为前提;行政强制措施不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因而与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是否违法没有必然联系。

  3.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中间行为。行政处罚则是一种最终行政行为。它的作出,表明该行政违法案件已被处理完毕。如没收财物,它表达了行政主体对该财物的最终处理。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行政处罚原则救济原则有哪些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适用原则具体包括: (一) 处罚法定原则,即行政处罚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且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二) 处罚公正、公开原则,即行政处罚应当公平、公正,且必须公开进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 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即行政处罚的轻重应当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 (四)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即通过行政处罚,既要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也要对当事人进行教育,促进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五) 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即行政处罚不能免除当事人的民事责任,也不能取代刑事责任; (六) 救济原则,即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七) 处罚追究实效原则,即行政处罚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超过时效的不得再行处罚。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行政强制依什么原则
行政强制,指的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依法对当事人的人身或财物采取暂时性控制的行为;以及对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的当事人,依法强制其履行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行政法比例原则是什么意思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公正、公开原则;比例原则;依法行政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公正公开原则是指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比例原则是指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br/>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br/>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br/>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br/> 第六条<br/>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律师解答动态
这得看具体情况。若签约金性质是定金且你违约,可能难追回;若对方存在欺诈、虚假宣传等违约行为,你可主张
这边交了社保就没有应届生身份了。
可先向政府、国土所或村委会反映情况,请求协调解决
你好,请将合同内容发过来我这边能替你解答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分钟前
合同没约定违约金,商家要求赔2000元没依据。你已归还猫咪,履行了解除合约的主要行为。可先和商家沟通
宋超律师
宋超律师
1分钟前
您好需要和您沟通一下
颂威律师
颂威律师
3分钟前
你好,请问咱们这边的财产有没有冻结?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