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丢了补办户口簿的流程是:首先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失原因。然后,从报失登记之日起,三月内未找到由户主提出申请经派出所批准后办理补领手续。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户口本一般有以下作用:
2.购房或卖房,需要当事人出具户口本;
3.证明亲属关系,办理继承,赠与等需要户口本;
4.孩子建档,办理出生证明,落户,入托,上学,等需要户口本;
5.新入人员的户口登记、兵役登记;
6.办理申请出境手续、办理生育申请、办理机动车、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办理个人信贷事务、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
户口本丢了办需要5天,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