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会的认定标准如下:
1.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没有依法申请或者申请没有被许可或者没有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
2.拒不服从解散命令。
3.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了非法集会罪的处罚: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法律规定,举行集会未依照法律规定的申请或者未获得许可的,拒不服从解散命令,破坏社会秩序的,以非法集会罪论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找法网提醒您,非法聚会不以人数定论。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