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即使拖欠工资已补发,也还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规定,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及办理离职手续。
可以拨打12333电话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投诉没有效果,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找法网提醒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准备好书面的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副本、以及能证明单位拖欠工资的事实的证据材料,来申请仲裁。且劳动者一般必须在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的申请。